近日,浙江省温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下放食品生产加工委托备案的通知》,明确从2015年6月1日起,将“食品生产加工委托备案”下放至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办理,该市食品生产加工委托备案下放工作正式启动。
此次食品生产加工委托备案下放工作是温州市食品生产监管工作制度改革的一项重点。今后,从事食品生产委托加工活动的合法经营企业(被委托方已取得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只需提交《食品生产许可证委托加工备案申请书》、委托企业和被委托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被委托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和委托加工合同复印件等申请材料,就可以在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当场办理食品生产加工委托备案。
下一步,温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将组织食品生产监管人员开展食品许可与监督业务培训,指导辖区干部尽快掌握食品监管知识,全面落实食品生产加工委托备案下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