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8日美国农业部食品安全检查署(FSIS)官方消息,美方将对出口美国的中国禽类熟制品,在产品到达进口口岸实施再次检查。同时,至少连续3年内,美方还将对中方(企业)实施每年1次的现场审查。美方在公告中还称,对其他刚获得等效性国家,也同样实施该项措施。
目前,FSIS将获得等效性认可的国家划分为3类,分别适用于不同检查频率:1. 非常符合美国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国家,实施每3年1次的现场审查;2. 能够符合美国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的国家,实施每2年1次的现场审查;3. 基本符合美国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的国家,实施每年1次的现场审查。
尽管早在2013年8月,中国加工禽类产品的安全保障能力已获得美方认可,但时至今日,中国加工的禽类熟制品还没有出口美国市场。期间,美方屡次提出非常规性限制措施,如要求必须使用美国产禽类原料或其他美方认可的具有等效性国家的禽类原料生产的产品,才可以返销美国市场,千方百计阻挠中国禽类产品出口美国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