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批次不合格样品均检出品质(酸价、过氧化值、苯并[a]芘、溶剂残留量)指标不合格,主要原因是企业原料把关不到位,生产过程控制不严。
针对抽检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当地食品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已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不合格企业依法进行处理。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强食品监督抽检工作,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管措施,推动我省食品质量的稳步提升。同时,公布本次抽检的质量合格和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名单,发挥社会引导作用。
附件:1. 食用油制品质量抽检不合格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