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中国生物发酵产业协会为承担单位,负责组织该批标准的修订整合工作。
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标程序,该标准起草工作组在研究了相关标准技术资料、行业调研、样品检测、数据分析等工作的基础上,提出了标准征求意见稿。为使标准更加科学、合理、适用,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发送给各相关单位及有关专家,广泛听取意见。请贵单位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修改意见及建议并填写“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见附表1),并请于2015年5月11日前将对标准的意见及建议以电子邮件或传真发至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全国食品发酵标准化中心)或中国生物发酵产业协会,标准起草工作组将根据所收集的合理建议对标准进行修改。
联系方式: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全国食品发酵标准化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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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中国生物发酵产业协会
2015年4月23日 2015年4月23日
相关附件下载: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