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食品晚九点
国际食品
最新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食品资讯 » 国际预警 » 韩国致敏源标识对象食品范围扩大 追加核桃、鸡肉等

韩国致敏源标识对象食品范围扩大 追加核桃、鸡肉等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5-04-09 08:31 来源:食品伙伴网 
核心提示:4月8日韩国KFDA发布告示称,扩大了致敏源标识对象食品范围并修改了致敏源标识方法。

    --KFDA食品标识基准改正告示

    4月8日韩国KFDA发布告示称,扩大了致敏源标识对象食品范围并修改了致敏源标识方法。

    按照以往规定,卵类、牛奶、荞麦、花生、大豆、小麦、鲭鱼、蟹、虾、猪肉、桃子、西红柿、亚硫酸盐这13种食品要求标识致敏源,本次修改增加了核桃鸡肉、牛肉、鱿鱼、牡蛎、鲍鱼、海虹等贝类。上述食品作为食品原料使用时,不管使用量多少都要求标记原材料名。

    同时改正了致敏源标识方法,要求单独设定致敏源标识栏,该栏色泽应采用跟产品包装底色明显区分的颜色,标记致敏源对象食品原材料名。

    关于这次改正规定的实施日,这次告示发布后首次制造、进口的食品立即适用该规定,发布前已制造、进口的产品2017年开始适用。

    原文链接:http://www.foodnews.co.kr/news/articleView.html?idxno=54534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编译,仅供网友学习参考使用,如需转载,请联系取得授权后转载。食品伙伴网提供欧盟、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东南亚、西班牙等国家或地区的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欢迎垂询:0535-2129301 、0535-2122172 ,Email:vip@www.sqrdapp.com、news@www.sqrdapp.com。
日期:2015-04-09
 
 地区: 韩国 亚洲
 行业: 畜禽肉品 进出口 果蔬
 标签: 食品 鸡肉 核桃 FDA
 
[ 食品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
会展动态MORE +
 
推荐图文
按字母检索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O | P | Q | R | S | T | U | V | W | X | Y | Z
食品伙伴网资讯部  电话:0535-2122172  传真:0535-2129828   邮箱:news@www.sqrdapp.com   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28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