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据国家食药监总局网站消息,在2015年第三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国家食药监总局对茶叶及其相关制品、咖啡进行了专项检查,主要包括茶叶、砖茶、代用茶、速溶茶类和其他含茶制品。
据了解,此次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农药残留、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等35个指标,共抽检141企业的188批次产品,其中有1批次产品不合格,合格率达99.5%。
本次不合格产品为“杭州茗乐茶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款抹茶,不合格原因为菌落总数与大肠菌群超标。
本次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1)、《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05)(2013年6月1日以前生产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2013年6月1日以后生产的)、《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05)(2013年3月1日以前生产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2)(2013年3月1日以后、2014年8月1日之前生产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4)(2014年8月1日以后生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99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据了解,在本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国家食药总局共监督抽检了粮食及其制品、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肉及肉制品、蛋及蛋制品、乳制品、酒类等22类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抽检信息,抽检样品共计12826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