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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澄迈县开展禁止餐饮服务单位加工制作鲜河豚鱼专项检查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5-03-25 13:06 来源:海南省食药监局 原文:
核心提示:为防止餐饮服务环节因加工、制作鲜河豚鱼引发食品安全事故,近日,澄迈县局对全县餐饮服务单位加工制作鲜河豚鱼进行了专项检查,切实保障群众的生命安全。

    为防止餐饮服务环节因加工、制作鲜河豚鱼引发食品安全事故,近日,澄迈县局对全县餐饮服务单位加工制作鲜河豚鱼进行了专项检查,切实保障群众的生命安全。

    一、高度重视,加强日常监管。

    深入各餐饮服务单位的鱼类存放区、操作区查看,下发了《关于禁止餐饮服务单位加工制作鲜河豚鱼的通知》,要求餐饮单位在店堂醒目位置张贴禁止经营河豚鱼的标识,向单位负责人及从业人员重点介绍河豚鱼的中毒原理及严重后果,强化其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

    二、注重宣传,加大社会监督。

    一是通过向群众发放宣传册、海报,大力宣传鲜河豚鱼相关危害的常识,提高了公众对食用鲜河豚鱼危害性的认识,从而增强公众的自我防护能力。

    二是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一旦发现制作销售河豚鱼及其制品的餐饮服务单位,要立即举报,严厉查处。

    此次专项行动,澄迈县局共出动执法人员42人次,执法车辆12车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45家。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保持高压态势,对采购、加工、制作鲜河豚鱼的餐饮服务单位将从重从快进行处罚,杜绝河豚鱼流入餐桌,确保群众的生命安全。

日期:2015-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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