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餐饮服务环节因加工、制作鲜河豚鱼引发食品安全事故,近日,澄迈县局对全县餐饮服务单位加工制作鲜河豚鱼进行了专项检查,切实保障群众的生命安全。
一、高度重视,加强日常监管。
深入各餐饮服务单位的鱼类存放区、操作区查看,下发了《关于禁止餐饮服务单位加工制作鲜河豚鱼的通知》,要求餐饮单位在店堂醒目位置张贴禁止经营河豚鱼的标识,向单位负责人及从业人员重点介绍河豚鱼的中毒原理及严重后果,强化其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
二、注重宣传,加大社会监督。
一是通过向群众发放宣传册、海报,大力宣传鲜河豚鱼相关危害的常识,提高了公众对食用鲜河豚鱼危害性的认识,从而增强公众的自我防护能力。
二是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一旦发现制作销售河豚鱼及其制品的餐饮服务单位,要立即举报,严厉查处。
此次专项行动,澄迈县局共出动执法人员42人次,执法车辆12车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45家。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保持高压态势,对采购、加工、制作鲜河豚鱼的餐饮服务单位将从重从快进行处罚,杜绝河豚鱼流入餐桌,确保群众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