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止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区师生的饮食安全,璧山分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组织监管执法人员从3月4日开始至3月16日,对全区163个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下同)开展了食品安全管理监督检查,收到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是周密安排。检查前区食药监局联合区教委于2015年2月26日下发了《关于做好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璧食药监[2015]14号)文件,印发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表》,要求各学校食堂按《自查表》内容首先开展自查。
二是严密组织。制定了《璧山区2015年春季学校食堂检查方案》,并抽调监管执法人员,集中力量,采取分组划片包干的形式,明确责任,明确要求,从3月4日开始对全区各级各类学校食堂开展执法大检查,确保了此次检查全覆盖。
三是突出重点。此次检查,重点查处各级各类学校食堂有无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有无健康证,是否执行了晨检制度;是否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有无年度培训证;原辅材料采购是否索证索票,是否落实验收制度,是否建立台帐;食品添加剂是否落实“五专”管理,是否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设施设备配置是否齐全,是否保持清洁;餐用具是否进行有效的清洗消毒,有无消毒记录;库房原辅材料是否过期和有质量问题;食品是否留样,有无留样记录。
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车辆24车次,执法人员268人次,检查大中小学校食堂77家,托幼机构食堂86家,发现有食品安全管理隐患的学校食堂87家(主要是相关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记录不完整),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87份,并约谈学校负责人87起,立案查处违法行为2件,查扣不合格食品1.5公斤。
通过此次检查,各学校食堂进一步完善了自身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强化了校长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增强了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为有效防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