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12月以来,河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计划用1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以提升许可率为重点的学校食堂监督管理工作,截止目前,全系统共检查学校食堂2848家次,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或监督意见书1178份,约谈986家,查封9家,正在进行硬件改造16家,对符合条件尚未办理许可证的,督促其办证63家。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各县(市、区)成立学校食堂许可证发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专门工作方案,落实专人负责。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对学校食堂办理许可证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最大限度为学校办理许可证提供帮助和方便。教育部门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的教育管理,增强学校负责人食品安全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督促各学校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做好办理食堂餐饮服务许可的材料准备、整改、现场审查和许可证办理工作。
二、严格标准,依法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全面开展摸底调查要求当地教育部门加大对学校食堂建设的投入力度,改善食堂设施设备,提高学校食堂硬件水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符合许可条件的学校,督促其申请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要求其进行整改,经整改达到要求的,督促学校及时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两次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对学校负责人进行约谈,约谈后整改仍不到位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对其学校食堂进行查封,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并对被查封的学校给予通报。
三、加强督查,确保学校食堂许可证办理工作顺利进行 。学校食堂许可证发放管理工作是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县(市、区)已按要求将此项工作列入2015年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工作,认真抓好落实。市食品安全办切实发挥职能作用,组织协调食品药品监管、教育部门扎实推进,加强对学校食堂许可证发放工作的督查,确保圆满完成学校食堂许可证发放管理工作。对于因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发生食品安全事件的学校,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