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市民“舌尖上的安全”,泰州市局采取四项措施加强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一是明确监管职责。针对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的特殊时段,为便于工作上下衔接,责任落实到位,明确由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科室扎口负责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二是开展调查摸底。组织各市(区)局对经营主体进行摸底调查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心中明。三是完善食用农产品经营管理制度。明确食用农产品经营主体责任和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主要职责,为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划定“红线”。四是加大检验检测力度。要求各地年内在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集贸市场,全面建成食用农产品安全快速检测室,对进入市场的每一批食用农产品开展快速检测,检测品种基本覆盖市场销售的主要农产品,并进行消费热点品种开展监督抽检,有效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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