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药品安全事关百姓健康,是全社会共同关心的重大民生问题。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量化分级管理,追溯体系建设、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等一系列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为客观反映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形势,让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食品药品安全治理工作。现提出2014年度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基本状况报告。
一、我市食品药品行业的基本情况
(一)我市食品行业基本情况。
1、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全市获证食品生产企业1140家,食品生产小作坊1300余家。
2、食品流通企业
截止2014年底,全市食品经营户共计94817家。
3、餐饮服务企业
我市共有各类餐饮服务单位53089户。
(二)我市药品(医疗器械)行业基本情况。
1、药品生产企业:全市持证药品生产企业共89家。
2、药品经营企业:全市药品批发企业374家,药品零售企业3558家,医疗机构药房4526家。
3、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目前有生产企业300家。
二、我市2014年食品药品检验、监测情况
(一)食品抽检情况及分析
我市全年完成食品抽检64472批次,合格61344批次,总体合格率为95.15%。其中生产、流通、餐饮环节抽检37639批次;种养殖环节抽检26833批次。
我市种植业农产品抽检13526批次,合格率99.9%;畜业农产品抽检12799批次,合格率100%;水产品抽检508批次,合格率100%。食品生产环节抽检6364批次,合格率91.1%;食品流通环节抽检11889批次,合格率92.03%;餐饮消费环节抽检19386,合格率91.8%,其中餐饮环节食品合格率为89.5%。
2014年在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开展监督抽检全部合格的有9类食品,分别是:薯类和膨化食品、乳制品、炒货及坚果制品、干货、水产加工品、饮料、蜂产品、糖果及果冻、速冻食品,不合格检出率较高的品种是豆制品、桶装水和白酒。
豆制品主要是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苯甲酸指标不合格,桶装水主要是游离氯、菌落总数指标不合格。豆制品和饮用水微生物指标不合格,反应企业在生产卫生环境、加工工艺、储存运输方面存在微生物污染。白酒主要是超范围使用甜蜜素、糖精钠,且大部分是小作坊生产的产品,目的在于改善口感。
2014年,在餐饮环节开展监督性抽检问题发现率为10.55%;抽检餐饮具问题发现率为6.89%。监督抽检结果表明,在食品及食品原料样品中,鲜蛋、食醋、黄鳝鱼、盒饭、生鲜肉、煎炸植物油、动物油脂、小龙虾菜品、粽子、皮蛋、咸蛋、月饼、小麦粉类、大米、预制水产品、粉丝类、辣椒酱、生鸡肉、猪肝、果蔬类的合格率达到100%。鲜水产、酱油、生牛羊肉、植物油的合格率在95%以上。监督抽检发现的主要问题有:油炸面制品、小麦粉制品中铝含量残留超标,鲜榨果蔬汁、熟肉制品、酱腌菜的微生物指标超标,餐饮具的大肠菌群超标。2014年5月14日,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关于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公告(2014年第8号)》,从2014年7月1日起小麦粉及其制品(除油炸面制品、挂浆用的面糊、裹粉、煎炸粉外)不能使用含铝膨松剂(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但仍有部分小餐饮业主未合理使用含铝膨松剂。
2014年流通环节市级抽检主要集中在超市、卤制品糕点专卖店以及批发市场。主要不合格品种有卤制品、面点、糕点、干菜等。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卤制品主要是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超标,部分存在滥用食用色素的问题。产生原因主要是散装卤制品保存条件有限,容易滋生细菌;同时生产者为使卤制品色泽光鲜,超范围使用色素等。面点主要的检出重金属“铝”超标。原因主要在生产者在加工时使用了含铝的膨化剂。糕点主要是霉菌超标,防腐剂超标等。原因在于散装糕点保存不善,细菌滋生;生产者为使糕点长时间保存,超量使用防腐剂。干菜主要检出二氧化硫以及水分超标,原因在于生产者用二氧化硫熏制干菜,使其显得光鲜,卖相好。同时,水分超标是因为产品保管不善受潮或干制不完全所致。
区级抽检主要集中在农贸市场,品种主要是卤制品、豆制品、酱腌菜和米面制品(热干面、米粉)等。抽检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在于,以上品种在农贸市场基本上是以散装形态出售,由于经营条件所限,三防设施不健全等因素,导致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超标。同时,在卤制品、酱腌菜的品种上,仍然存在超范围使用食用色素、超剂量使用防腐剂等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对抽检不合格的食品,立即下架,停止销售;对产品抽检不合格的单位,均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督促企业查明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罚。
(二)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情况
2014年,全市未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集体性食物中毒共发生3起,中毒人数共29人,无死亡病例。
(三)药品抽检情况及分析
2014年全市药品监督抽样检查共计3152批,合格药品3064批次,抽检合格率97.2%:对生产企业、医院制剂室抽样659个批次,10个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为1.52%;药品经营企业(批发、零售或配售)抽样901个批次,37个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为4.11%; 从医疗机构(含街道卫生院)抽取712件样品,30个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为4.21%;从我市药品生产企业、批发配售经营企业及医疗单位抽查国家及省基本药物目录品种880批,11个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为1.2%。
(四)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情况
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可以发现产品在上市后的安全性问题、质量问题、假药问题、药品的处方或标准问题等,有效发现并排除各种潜在安全隐患。
2014年,全市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例数为7361例,达到百万人口752例,超额完成了省局下达的500例/百万人口的目标值。
2014年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有效报告数2260例,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数的154%,达到了百万人口226例,完成了省局下达的100例/百万人口的目标值。
三、专项整治及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2014年度,全市开展了多项食品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查处违法案件,有效打击了食品药品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
(一)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完成情况
2014年开展了食品生产环节食品标签、桶装水、酒类产品和10类重点食品专项整治;食品流通环节超过保质期食品和冷链市场冻肉制品专项整治;餐饮环节面制品等专项整治行动。
在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领域,重点开展医疗器械“五整治”、中药(中药饮片)生产经营秩序、个体诊所药品安全、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经营行为、婴幼儿用药购销行为、透明质酸钠经营使用等专项整治行动。
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二)稽查打假工作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
1、全市查处食品药品违法违规案件3350件,其中药品、医疗器械案件852件;食品种养殖环节案件75件;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案件2423件。在食品违法案件查处工作中,主动检查发现占34.6%;抽检发现占48.4%;举报占17%。药品器械案件查处工作中,主动检查发现占67.7%;抽检发现占23.9%;举报占8.4%。
2、进一步强化行刑衔接,初步形成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公安部门构建相互支撑、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快速查处的食品药品执法新机制。2014年向公安机关移交食品药品涉嫌犯罪案件32件,移送34人,批捕10人。
(三)实施失信违法企业信息向社会公布。
我市出台《关于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实施办法(试行)》,2014年通过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8条,通过媒体公布178家失信(严重违法)食品药品企业名单。
五、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及处理情况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武汉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落实公开举报信箱、24小时举报电话和领导接访、定期约访以及主动下访制度。全市食品药品接访举报投诉件达5160件,查处率及按要求回告率100%。
六、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助推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办“食在药健康”等2个科普专栏,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开放日”、“大讲堂”、“健康行”等大型宣传咨询、讲座等活动29场,刊播食品药品安全公益广告20余万次。在全市社区建设食品药品科普宣传站,引导公众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科学素养。
七、我市重大政治、经济、文化活动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2014年市食药局圆满完成武汉网球公开赛等40项全市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八、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程及创新工作完成情况
为确保我市食品药品安全,探讨有效监管措施,推动食品产业规范发展。2014年,我市实施了以下系列食品安全重点工程和创新工作:
1、 “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取得突破。
积极开展“三品一标”(即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国家地理标志保护农产品)的认证和证后监管工作,新增“三品”84个,比上年增长420%,新增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产品2个,实现由农业部门申报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零的突破。同时,加强证后监管,“三品”产品抽检合格率达100%。
2、动监执法信息化平台全面建成,动物及畜产品检疫全面展开。
“武汉市动物检疫监督信息化管理平台”项目硬件已配备到位,动物检疫证明标志、电子出证等六大系统已正式运行。
3、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建设
(1)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建设
今年将全市29家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追溯范围,促进了本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建设。
(2)在全市试点实施大型超市生鲜食品二维码追溯系统和产地准出制度
2014年8月我市完成中百仓储、武商量贩、中商平价等超市的106家卖场系统建设试点工作
4.积极推进学校食堂标准化建设
我市连续3年实施农村学校食堂升级改造工程,政府投入5300万元经费,对344所农村学校食堂统一配备设施设备。
5.全面禁止“三无”食用油
自2014年元月1日起,我市从生产、流通、餐饮环节“三管齐下”,在全市全面禁止“三无”(无包装、无QS标志、无标签标识)食用油。
6.餐饮具集中消毒行业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通过实施分级分类管理,促使全市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从近百家逐步兼并重组为23家,推进行业提档升级。
7.强化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企业的监管。
8.“市政府十件实事”和“卫生城市创建”、“文明城市创建”中食品安全工作目标全面完成。
(1)小餐饮整治取得明显成效,餐饮便民服务区建设提速。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小餐饮便民服务区建设管理规范》,全市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集中经营、规范管理”的思路,已规范和设立小餐饮便民服务区70个。
(2)150家食品生产小作坊完成提档升级
2014年度完成现有150家食品生产小作坊的提档升级;建设豆制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园区3个。
(3)全市集贸市场标准规范改造升级基本完成
市食药监管局制定了集贸市场经营卤制品、豆制品,面包糕点、酱腌菜、炒货、油炸小食品、小磨麻油、米面及制品等品种的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明确了集贸市场改造升级中基础建设要求及现场核查标准。
(图1)
图2各环节食品抽样批次所占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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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食品抽样不合格项目中各类别所占比例
近年我市食物中毒情况汇总图(图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