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咸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依据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诚信体系建设等相关要求,拟对企业日常监管不良行为情况进行记分评价,分级分类,有效监管,制定了《食品生安全监管不良行为记分分类管理办法》(试行)。
此办法适用于咸阳市行政区域内获得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含小作坊、小商店和小摊点)违法违规不良行为的记分管理工作。记分登记的范围是: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巡查、抽查、投诉、举报违法违规以及媒体反映的不良行为等情况进行依法查处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均可记分登记、分类监管,并建立详实的监管档案。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情况纳入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药品安全信用档案,并记入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管理系统,定期进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维护与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