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洛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研究通过了全市食品经营许可实施“三证合一”指导意见。从2015年开始,全市将全面实行食品经营许可“三证合一”制度,即将以前下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保健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三项许可项目合并为一,符合条件的统一下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商洛市实施食品经营许可“三证合一”制度是服务于民、方便群众办事的重要措施,实施食品经营许可“三证合一”是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将原来《食品流通许可证》《保健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许可中涉及的资料受理及审核、现场核查和发证等需经过4个科室负责、12项许可过程、40余份许可资料进行进一步整合和精简,整合为由一个科室主要负责,包含资料上报及审核、现场核查和发证3项许可过程、12份许可资料,许可条件上更加注重对经营者资质、经营条件和诚信经营等影响食品质量条件的审核。实施“三证合一”后,我市食品经营许可将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审核、统一发证,既有效解决了“一店多证”“审批手续多”“审批难”等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又节约了大量的人力物力,避免了行政监管资源的浪费,是一项服务于民、惠及民生的重要工作。(记者:贾书章 通讯员:李少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