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 告
2015年 第009号
(第2期)
为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2015年2月份,省食药监局组织对市场上经营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共抽检食品及食用农产品474批次,主要涉及肉制品、调味品、粮食加工品、速冻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糕点、糖果制品、蔬菜、水果9大类。
一、 抽检基本情况
省食药监局2月抽检合格食品及食用农产品:预包装茶叶49批次,糖果51批次,速冻米面制品45批次,食醋51批次,葡萄37批次,辣椒、西红柿48批次。
抽检不合格食品:酱油51批次,不合格10批次,不合格率19.6 %;腊肉48批次,不合格3批次,不合格率6.25%;米粉、面条46批次,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率4%;香肠48批次,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率2.08 %。
二、不合格指标情况
省食药监局组织抽检发现不合格食品检测指标为氨基酸态氮、酸价、亚硝酸盐、柠檬黄。
三、对不合格食品处理措施
对抽检发现的质量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责令辖区食品监管机关依法下架、停止销售、立案调查等处理措施。凡已购买不合格食品(名单见附件)的消费者可凭购物小票(或其他有效票据)和食品外包装向销售单位要求退货。
特此公告。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