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白酒特别是散装白酒生产经营单位的质量安全监管,认真落实省市局关于加强白酒小作坊和散装白酒生产经营监督管理的要求,凤翔县局于2月9日至26日对本辖区散装白酒生产经营者进行检查和摸底排查。
凤翔县作为酒业生产经营集中县域,本次摸排任务重时间紧,县局充分发挥各镇所地域熟悉优势,以各镇所人员为主要监管力量,同一时间集中人力全县各镇所统一出动,进行全面检查和摸底排查。经排查:我县白酒生产厂家11家,无白酒生产小作坊;现有散装白酒经营户38家,供货单位均来自我县境内6家酒厂。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做好普查登记,摸清底细,基本以乡镇所为单位建立健全辖区散装白酒经营者档案,详细记录散装白酒经营者基本信息,力争监管不留盲区。同时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散装白酒经营户部分存在索取票证不齐全,要求各经营户及时索取相关资质票据。针对经营散装白酒容器未标明产品相关信息的普遍问题,对6家生产厂家均予以指导,要求其在出售散装白酒时在容器或包装上标明产品相关信息,粘贴符合国家标准的标识,标明酒的名称、原料、酒精度、出厂日期、生产企业、厂址、联系电话等信息,逐步有效规范我县散装白酒生产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