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以来,淮安市局创新监管,推行餐饮单位自查月报制,让市管餐饮服务单位特别是学校食堂能加强自我管理和自查自纠,提高自身规范化管理和食品安全保障能力。该局根据餐饮单位日常监管内容和量化分级要求,制定了餐饮单位食品安全情况自查表,自查表涵盖了许可管理、人员管理、场所环境、设施设备、采购贮存、加工制作、餐饮具消毒、食品添加剂使用以及专间管理等九方面内容,极大地方便了各餐饮服务单位对照检查、及时整改。制度同时要求,各餐饮服务单位要在每月10日前将自查表上报至该局餐饮处,执法人员将根据各单位上报情况开展抽查,对自查中敷衍塞责、不能发现问题或弄虚作假的单位,将进行严肃批评,并施行重点监督检查。截至目前,该局共收到自查表208份,自查问题约30余个,经执法人员检查发现问题均整改到位,从而确保了各单位的餐饮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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