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全省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引导广大消费者节日期间安全消费、理性消费,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规定,组织开展了2015年保障春节元宵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工作。现将抽检结果公告如下:
本次监督抽检以重点监管品种和节令性食品为主,共涉及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植物品、饮料、调味品、酒类、焙烤食品、茶叶、糖果、罐头、乳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和餐饮食品等13类食品,抽检样品共计1475批次,不合格12批次。其中,粮食及粮食制品、肉制品、调味品、焙烤食品、茶叶、糖果、乳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未检出不合格样品,食用植物油、酒类、饮料、罐头、餐饮食品等5类食品有不合格项目检出。合格样品信息和不合格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部署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进行处理,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律义务,采取有效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切实保证食品安全质量。
特此公告。
附件:1. 粮食及粮食制品监督抽检结果
2.肉制品监督抽检结果
3.调味品监督抽检结果
4.焙烤食品监督抽检结果
5.茶叶监督抽检结果
6.糖果监督抽检结果
7. 乳制品监督抽检结果
8. 婴幼儿配方乳粉监督抽检结果
9. 食用植物油监督抽检结果
10. 饮料监督抽检结果
11. 酒类监督抽检结果
12. 罐头监督抽检结果
13. 餐饮食品监督抽检结果
14. 不合格产品名单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2月3日
附件: 附件1-1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