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是我国重要的传统节日,节庆时间长,人员流动大,消费种类繁多,群体聚餐激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既有购销旺、产量大的机遇,也面临负荷重、用工忙的挑战。春节期间也是食品安全风险高发、易发期,广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生产经营,确保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食品。针对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特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现就广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科学有序组织生产经营提出以下要求和建议:
一、严格把住原辅料进货关,通过眼观、鼻闻、手摸等感官手段和原辅料进货查验、索票索证、检验检测等措施,保证原辅料新鲜合格,来源合法。
二、严格执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和全过程记录制度,对生产工艺中的关键控制点加强管理,加强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禁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三、春节期间食品生产、供应和消费量较大,可能出现设备、工具、容器使用不足的情况,特别是餐饮单位更容易出现餐饮具、炊具、用具不足问题。各食品生产经营者一定要提前做好准备,确保满足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并严格执行日常维护和消毒措施,严禁因临时增加供应而改变应有的生产加工和服务过程中的维护和消毒工作流程。
四、春节期间可能出现用工紧张,要提前做好一线生产经营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严格执行员工岗前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严防带病上岗,发现员工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和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一律调离或调换工作岗位。
五、餐饮服务者要特别注意原料采购、凉菜制作、生食海产品加工、餐饮具清洗消毒以及配送等重点环节的卫生控制,严格清洁消毒,严禁加工制作来自非正规渠道的野蘑菇等食物,防止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六、年夜饭供应量大,供应时间集中,接待大型聚餐或集中供应年夜饭的单位应量力而行,绝不可超负荷供应,供应的食品必须做好留样保存和相关记录。
七、要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发票。一旦发生与本单位相关的疑似食品安全事件,必须立即处置、防止扩大,并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积极配合调查。有条件的单位可以设立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咨询热线,为消费者提供更便捷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