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清华大学”分子医学研究所、医学科学系李宽容教就新竹市政府公布部分市售食用油含铬的事件,建议“卫福部”应从严参考美国加州饮用水铬标准,台湾地区“食药署”说明如下:
一、经查证,文内所提到的美国加州标准,是针对“饮用水”中的“六价铬”提出10 ppb的管理标准,并非“总铬”;该数值是以饮用水中总铬限量50 ppb的五分之一推算而来,而台湾地区自来水水质标准中的总铬限量也是50 ppb。本次新竹市政府抽验市售油脂的总铬含量为30-40 ppb,如直接以饮用水总铬的标准比较,并没有超过。
二、食品中含重金属的危害风险评估,需考虑其摄食量,依据台湾地区摄食数据库调查数据, 19-65岁男女性每日植物油摄取量约仅20 g,而水分摄取建议为每日约1440毫升(240毫升水/杯,每日6杯),水分摄取量是油脂的72倍。文中以美国加州饮用水六价铬的标准与台湾地区食用油中总铬的含量进行比较,并不合理。
三、“食药署”重申,铬本为地壳元素之一,食物中天然含有微量铬是正常现象,故并非验出即代表不合格或对人体有害。“食药署”仍将持续了解国际间对食用油脂的相关管理及研究信息,并针对对人体暴露风险较高的重金属优先研订管制标准,以维护民众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