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严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结合我市正在开展的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百日行动”,济南市四措施切实加强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强化企业自律。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批发市场、餐饮服务等单位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以及责任、质量和安全意识,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自查自纠,纠正不符合规定或标准的行为,切实保证食品安全。
二是加大打击力度。重点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资格、食品生产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食品经营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和质量承诺等制度的执行情况,尤其加大生猪养殖、屠宰及初级农产品进入市场前等环节的监管力度。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地域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组织人员进村入户,明察暗访、查找问题隐患,发现假劣食品,迅速送检。对通过隐患排查和抽样检测中发现的食品药品违法犯罪问题,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一律由公安机关进行核查,及时依法立案侦办。
三是加强舆论监督。加大宣传力度,大力普及食品安全的科学知识,定期发布食品安全信息,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努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人人保障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对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严重威胁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食品典型案件,依法予以严厉处罚,公开曝光,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氛围,震慑不法行为。
四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畅通12331投诉举报渠道,适时做好节日食品安全消费警示提示。严格执行节日值班制度,严守值班纪律,坚持领导带班制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人员保持通讯联络畅通。要切实抓好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落实,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按照程序快速启动应急机制,及时果断妥善处置食品安全突发问题,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