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建设,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近日,山东省济南市食安办、市金融办确定在全市学校和幼儿园食堂试点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试点工作率先在全市各类学校、幼儿园食堂推行,探索建立责任保险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相结合的良性互动机制,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制度保障,促进学校和幼儿园食堂依法诚信经营,保障学校师生和孩子的饮食安全。通过开展试点工作,促进全市学校和幼儿园食堂生产经营者增强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建立和完善由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保险机构参与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积极探索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事故查勘和预防、责任认定、损害鉴定评估、承保理赔等工作机制,为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奠定良好基础。
试点范围包括全市各类依法设立、登记注册、有固定经营场所的民办高校、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以及为民办高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提供餐饮服务的集中配餐单位。试点时间自2015年1月至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