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决定的行动计划(2012—2015年)》提出:全区行政村50人以上集体聚餐报告覆盖率达80%以上,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报告年发生率控制在6例以下/10万人。全区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这个目标采取强有力措施着力推进农村50人以上集体聚餐报告指导制度,采取申报备案和现场指导相结合的原则,有效保障了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2012年末,广西县、乡(镇)、行政村50人以上集体聚餐报告制度推行率分别达到100%、99%和85%,提前完成计划指标。按照5282万(2013年末)人口计算,2013年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报告年发生率仅为0.56例/10万人,2014年平均发生率控制在2例/10万人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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