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省级层面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整合与人员划转到位。结合全省食品药品“利剑”行动,在加强日常监管同时,扎实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保障全省食品消费安全。
食品生产环节监管:一是严把食品生产许可准入关。全年仔细审查严格把关,向57家食品生产企业审核发放了71张食品生产许可证,注销了15家食品生产企业的20张食品生产许可证。二是紧紧围绕食品药品安全“利剑”行动和日常监管中暴露出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开展了“大桶水”、食用明胶生产和使用企业、标签标识、清真食品、含铝食品添加剂、散装白酒等六个方面的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受理和处理投诉举报案件9件,全省食品生产监管环节立案查处案件13起,行政处罚58281元。三是坚持打扶结合,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活动。在全省9个地区食品生产企业集中的地区开展了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活动,树立了5家典型企业,推动示范区食品生产企业实行“三书一员一报告”制度。通过树立典型,示范带动,引导全省食品生产企业不断提高质量安全管理水平,走规范发展之路,进一步提高我省食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食品流通环节监管:一是依法规范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工作。截至2014年12月份,全省流通环节共有食品经营户47785户。其中:批发732户,零售43765户,批零兼营3288户;乳制品经营户18854户(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乳制品经营户1052户,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的粉乳制品经营户17802户)。二是加强食品流通抽验。根据季节性市场反应、群众举报食品安全热点难点,及时调整抽验食品的种类、区域以及项目,使监督抽验更切合实际更具针对性,注重结果的后续处理,做到了风险防范前移。2014年,全省流通环节共监督抽验各类食品1611个批次,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不合格食品市场清查6次,收缴不合格食品953袋(瓶)。三是加大检查力度。以节庆活动期间食品市场监管、校园周边专项执法行动和“四打击、四规范”农牧区食品市场检查、“五无”食品清理整顿等各项专项整治为抓手,扎实开展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期间,出动执法人员18098人(次),检查各类食品经营户150396户(次),取缔无照经营77户,捣毁制假售假窝点5个,查办食品违法违章案件970起,移送司法机关2起,罚没金额254.22万元,查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数量22654.8公斤,确保了全省流通环节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