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食品晚九点
国际食品
最新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食品资讯 » 权威发布 » 其他 » 国家认监委办公室关于做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的通知

国家认监委办公室关于做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5-01-20 16:21 来源:国家认监委 原文:
核心提示:为做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印发2014年第22号公告面向全社会征集2015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建议。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中国检科院:
 
  为做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印发2014年第22号公告(见附件)面向全社会征集2015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建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4年第22号公告中要求的项目。
 
  (二)符合检验检疫业务工作发展需要及检验检疫标准体系整体要求的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按照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4年第22号公告“立项建议要求”中所列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二)1月30日前通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信息系统”按系统流程提示填写立项建议书。同时将立项建议书和相关材料及其电子版发到检验检疫食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食品专业委)秘书处。
 
  (三)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的建议书连同相关科学文献、专家论证意见等材料邮寄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
 
  (四)请食品专业委秘书处做好项目建议资料收集和梳理并报我委科技标准部,做好后续进展跟踪工作。
 
  三、申报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信息系统:
 
  http://www.cfsa.net.cn;
 
  (二)食品专业委秘书处联系人:
 
  邵雨:010-85763792、15811090398,
 
  shipin_mishuchu@126.com。
 
  (三)申报材料邮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37号2号楼,邮编100022。
 
 
  国家认监委办公室
 
  2015年1月16日
日期:2015-01-20
 
 
[ 食品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会展动态MORE +
 
推荐图文
按字母检索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O | P | Q | R | S | T | U | V | W | X | Y | Z
食品伙伴网资讯部  电话:0535-2122172  传真:0535-2129828   邮箱:news@www.sqrdapp.com   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28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