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9日,台湾地区“卫生福利部”发布部授食字第1031302995号公告,预告修订“健康食品管理法施行细则”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二条,60天内接收公众意见和建议。
“健康食品管理法施行细则”于1999年8月1日发布施行,已历经2002年7月2日及2006年10月30日两次修订。为配合2014年2月5日“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的更名及4月15日“包装食品营养标示应遵行事项”的制定,对该细则再次进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