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宝鸡市突出重点,开展了一系列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食品安全形势不断好转。
(一)集中开展食品安全风险大排查专项行动。从3月中旬开始,在全市开展了食品安全风险大排查专项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摸清了底数,健全了监管档案。通过摸排,全市共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32261个,并将这些生产经营单位的信息录入了省食药监局电子监管系统数据库,建立了电子档案。在此基础上,对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全部建立了统一档案内容、统一档案盒样式的规范、完善的纸质档案,为监管工作奠定了基础。二是排查了风险点,针对性开展整治。通过大排查,掌握了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及“四小”的主要风险点,有针对性的开展了多次专项整治,整治规范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户3065户,处罚203户,取缔黑工厂、黑作坊、黑摊贩14户,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起;查处案件案值23.978万元,处罚总金额94.575万元,查获伪劣食品8.088万元。三是落实了企业主体责任,构建了社会共治格局。大排查过程中,从业人员通过逐项自查和监管人员的核查,使经营者全面了解了所从事业态的具体标准和操作规范,强化了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守法经营意识。通过大排查,有效督促镇街和村组重视和支持食品监管工作,形成了食品安全区域共治的局面。
(二)认真开展重点品种专项整治。2014年,组织开展了乳制品及婴幼儿配方乳粉、肉及肉制品、散装火鸡肉、肉皮冻等熟肉制品、食用油、豆制品、辣椒及其制品、添加剂、调味品、食品标签标识等专项整治。在整治过程中,市县镇联动,认真摸排不留死角,进一步规范了食品重点品种生产经营行为。
(三)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开展元旦春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为了确保2014年元旦春节食品市场安全,在全市开展了为期40天的元旦春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出动执法人员6800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餐饮单位11189户,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单位228户,有力地保障了节日市场的食品安全。二是开展农村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治。针对腾讯网《假冒伪劣食品扎堆春节,农村地区成“卸货场”》报道的一些地区存在的问题,从2月7日起,集中一月时间,在全市农村开展食品流通环节专项整治工作,实行整治工作周报制度,确保了农村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三是开展严厉打击食品加工“黑作坊”专项行动。针对市委书记上官吉庆在刊载《宝鸡一熏肉加工黑作坊被取缔》信息的《每日舆情》第88期上批示“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要对诸如黑作坊之类的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的违法行为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精神,5月份,组织开展了严厉打击食品加工“黑作坊”专项行动。通过整治,使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违法加工现象得到明显纠正,违法行为得到曝光,违法犯罪分子得到查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食品安全水平得到全面提升。四是扎实开展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从9月起,集中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整治活动全市出动执法人员8620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5796户次,监督抽验食品3501批次,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户96户,捣毁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窝点2个,查处伪劣食品数量2214公斤,查处食品违法案件855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88件,有力地维护了农村食品市场秩序。
(四)着力开展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9月初,针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现状,周密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2月的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市场专项整治。出动执法人员3816人次,检查各类餐饮单位2483户(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968户,校园周边餐饮单位1515户),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零售小摊点4163户,取缔无证经营 54户,取缔非法流动摊贩92户,查处不合格食品247公斤,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25份,发现存在风险隐患食品经营者619户,查处违法案件18起,有效净化儿童食品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经营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