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柯桥区召开全区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试点工作座谈会。柯桥区委常委、副区长金晓明出席会议,区市场监管、农业、林业、教体等部门食品安全分管领导,杨汛桥镇等镇(街道)食品安全分管负责人代表,柯桥市场监管所等基层站所负责人代表,以及天天田园、塔牌绍兴酒等6家食品生产经营者代表等2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就《绍兴市柯桥区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解读,提出《办法》的出台是基于食品安全长效管理“一地一试点”的要求和监管工作的实际需要,并对其制定的法律依据、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参考资料及适用对象进行了说明;同时,从主体的责任义务、约律措施等两方面作了释义。
会上,与会人员从部门监管、属地管理、企业自律等不同角度,重点就目前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及如何落实《办法》进行了交流探讨,一致认为《办法》的出台对于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有着积极作用,并从具体执行中仍需进一步完善配套的细则、设计实施的载体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
柯桥区委常委、副区长金晓明作总结性讲话,对与会人员结合各自职责发表的建议对工作开展起到的借鉴作用给予充分肯定;同时,从关键抓好落实、树立问题意识、创新工作方法等三方面,就如何推进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试点工作提出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