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元旦”期间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让全县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按照县委、政府对“两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相关要求,县食安委组织食药监分局、农委、工商局、卫计委、公安局、各乡镇(街道)食药监办(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元旦”期间食品药品安全联合检查行动。
一是突出检查重点。本次联合检查以辖区内大型酒店、餐饮店、学校食堂、大(中)型食品超市、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药品超市、诊所等为检查重点,加大了对油、肉、乳、酒、调味品等节日热销食品在生产、流通领域的检查力度。加强了对药品生产企业在原料药购进、投料、消毒、检验等环节,药品批发企业(超市、诊所)在购进渠道、验收、储存养护等环节的检查。
二是强化联合执法。本次联合检查在县政府办副主任、督查室主任何明胜同志的带领下,整合食药监、农委、工商、卫计委、公安、等多个县食安委职能部门的40余名监管干部,分成2个检查组,分别在县食安办主任沈宏泽、副主任刘宁同志的带领下,在县城及乡镇开展了拉网式检查。
截至目前,联合检查共出动执法车辆102台次,执法人员367人次,检查食品药品大型生产企业5家,各类食品药品经营单位1160家,发现经营过期副食品、保健食品行为2起,无证经营行为4起,已对相关责任人依法进行了处理。通过检查,暂未发现被媒体曝光的江西高安市病死猪肉在我县的销售行为。
此次联合检查行动覆盖面广、行动迅速、处置到位,彰显了联合执法的威力,有力地打击了我县食品药品领域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净化了食品药品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