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聚餐行为,有效防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近日,荥阳市局按照郑州市局的统一部署,与荥阳食安办联合召开全市乡镇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专题会议,重点传达了省局、省食安办近期下发的《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承办者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以及食药监局、食安办、各乡镇食品安全机构在农村聚餐活动的备案、监督和应急处置等工作中的分工。
会议结合荥阳市实际,对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管理提出了具体意见: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农村集体聚餐信息报告、收集、备案、监督指导工作制度,明确各有关部门、有关人员责任分工。二是建立完善专项档案。通过摸底排查,建立农村聚餐厨师、农村聚餐经营者档案,完善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档案。三是加强农村集体聚餐厨师管理。督促农村聚餐厨师备案登记,按规定进行健康检查,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厨师,不得从事食品加工制作。四是加大督查指导力度。把农村集体聚餐安全管理作为一项重要指标列入乡镇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年终考核;就餐人数在200人以下(含200人)的聚餐活动,由本村(社区)食品安全信息员进行现场指导;就餐人数200至500人的,由所在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派食品安全协管员进行现场指导;就餐人数在500人以上(含500人)的,由所在食品药品监管局派监督员进行现场指导。
此次会议,对加强荥阳市基层食品安全责任网络建设,完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提出了具体意见,为推动食品安全监管重心下移、关口前置、责任落底,落实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要求迈出了坚实的一步。(荥阳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