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食品晚九点
国际食品
最新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食品资讯 » 中国食品 » 广西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 3个月立案查处案件514件

广西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 3个月立案查处案件514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4-12-18 13:21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食药监局 原文:
核心提示:截止11月30日,全区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75594户次,检查各类市场4684个次,开展监督抽检2517批次,查处案件514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案件10件,查获不合格食品27617.36公斤,捣毁食品黑窝点17个,取缔无证照经营户120户,受理并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238件。全区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意识明显提高,无证无照生产经营,批发、采购、销售和使用无合法来源的食品或原料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工商总局、食药总局的统一部署,广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自治区工商局联合部署从9月开始,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全区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工商部门统筹谋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类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查办了一批食品安全违法案件,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显著成效。截止11月30日,全区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75594户次,检查各类市场4684个次,开展监督抽检2517批次,查处案件514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案件10件,查获不合格食品27617.36公斤,捣毁食品黑窝点17个,取缔无证照经营户120户,受理并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238件。全区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意识明显提高,无证无照生产经营,批发、采购、销售和使用无合法来源的食品或原料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全区各地都及时成立“四打击四规范”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结合当地实际认真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迅速部署开展整治工作。各级食品安全办侧重于统筹协调,督导督查,各级食品药品监管局侧重于集中整治、排查隐患、管控风险,各级工商部门侧重于打假治伪,公安机关侧重于案件侦办,其他监管部门侧重于各种职责范围内的突出问题的整治,确保重点突出,措施落地。

    二是突出整治重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在生产环节,集中力量开展隐患排查、重点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对拟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积极开展证前介入,提供业务指导,解决困难,对肉制品、酒类、饮料、食用油生产企业全部实行分级分类监管。在流通环节,积极开展散装食品、清理过期食品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日常巡查,规范农村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资格,严格农村食品市场准入,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违法经营行为。加大食品质量监管力度,突出对农村群众日常大宗消费食品及农村民俗特色食品的监督抽样。9-11月,全区共开展抽检食品2517批次,其中合格2452批次,合格率达97.4%。在餐饮环节,开展农村地区餐饮单位排查,重点排查乡镇、村屯、城乡结合部等区域农村餐饮单位、学校食堂持证情况、无证情况。对小餐饮特别是无证餐饮单位进行了规范,取缔无证照经营餐饮企业。在专项行动中,各地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加大整治力度,形成了打假治劣的“高压”态势和“严打”声威。如:百色以学校食堂发现无证大米、走私大米为线索,倒查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的无证经营行为,查获违法生产销售大米250.25吨;南宁查处一起涉嫌篡改进口食品生产日期案件,查获大批涉嫌篡改生产日期的进口食品;钦州端掉一个藏匿于县城城中村的鸡爪加工黑窝点,查获问题鸡爪及原料100多公斤;来宾查处一起生产食品中添加药品的案件,案值100万元;北海在流通环节查获无标识冻肉案442公斤。此外,梧州、防城港、玉林、贺州、崇左等市也查处了一大批食品生产经营违法案件。

    三是完善制度建设,确保工作有序进行。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生产经营秩序,出台了《散装食品经营管理规范》、《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一票通制度》、《严格落实食品经营者和市场开办者主体责任》、《药店专柜试点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规定(试行)》等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各地在整治实践中也不断总结经验,制订符合地方监管实际的规范制度。如百色创新推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探索创新生产、流通、餐饮三个环节联动监管机制,通过餐饮和流通环节倒逼生产环节抓好质量管理,严把产品质量关;贺州充分发挥食安办组织协调作用,与当地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部门建立打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协作机制,重点打击利用“地沟油”生产食用油、食品中非法使用工业硫磺以及其他非食用物质、 “问题豆芽”等犯罪行为。

    四是加强宣传教育,营造社会共治氛围。全区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动员全社会支持和参与食品监管工作,营造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在自治区局门户网站上开设“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专栏,编辑工作简报,向国家总局和自治区及时报送整治工作信息。加强监管整治信息的公开力度,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及网站的宣传舆论作用,及时发布专项整治成效。各有关部门通过与监管对象签订责任书、承诺书、告知书以及组织召开会议等形式,不断普及农村食品经营者和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知识,进一步提高监管对象的质量安全意识。

    五是强化督查督办,确保规定动作按时完成。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各级食药监管部门都加大了督导检查力度,成立联合督查组,通过不打招呼随机抽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开展飞行检查,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从组织领导、检查督导、宣传教育、落实责任、信息报送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监管部门及时提出了改进建议,各监管部门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分别进行了约谈警告、责令整改和行政处罚。

日期:2014-12-18
 
 
[ 食品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
会展动态MORE +
 
推荐图文
按字母检索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O | P | Q | R | S | T | U | V | W | X | Y | Z
食品伙伴网资讯部  电话:0535-2122172  传真:0535-2129828   邮箱:news@www.sqrdapp.com   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28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