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调查摸排,形成整治名单。对辖区内无证经营的小餐馆、小吃店、小饮品店等各种类型的餐饮单位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对无证餐饮店进行登记造册,分析其形成无证的原因,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是疏堵结合,做到分类管理。对于基本符合许可条件的餐饮单位,督促其限期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转为合法经营;对暂不具备许可条件但经过整治可以达到要求的,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及时办理证照;对经整改仍无法达标或拒不整改的,坚决依法予以关停取缔。
三是及时回访,建立长效监管。通过日常检查、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整治对象进行回访,在掌握进度的同时,对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环境卫生、厨房设置、消毒设施、索证索票等方面进行规范化管理,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目前,摸排无证小餐饮店14家,主动递交申请材料现场核查通过5家,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5家,限期办理许可证5家,关停4家,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