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局大力推行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授权人”制度,落实企业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范有序,生产运行平稳发展。
一是严把资质关。明确企业质量安全授权人由食品生产企业的企业副总、总工程师等高级管理人员担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经属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资质备案后方可上岗履职。
二是严把职责关。明确企业质量授权人的主要职责,贯彻执行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章,组织和规范本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建立和完善本企业涉及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并对体系进行监控。
三是严把考核关。明确企业质量授权人考核标准,对食品质量安全授权人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其履职情况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计入监管档案,纳入日常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