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鹿城局在办理食品案件中坚持规范化、标准化、人性化,有效提升了依法行政水平和执法效能。截至11月底,该局共立案查获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案件1073件(其中简易处罚案件827件,一般程序案件246件),罚没款410.58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7件、刑拘15人。
一是执法流程规范化。制订出台《举报案件、12315申诉和信访事项办理流程》,汇总办理流程图,明确部门举报、申诉及信访事项职责分工、办理流程、事项要求,严格执行执法监督制度,规范执法流程,确保行政执法程序合法。同时严格落实执证上岗各项制度,规范执法主体资格,确保执法办案人员取得合法的执法资格,进行高效执法。同时,该局狠抓岗位责任建设工作的落实,促使执法人员对案件查处工作,争取做到一丝不苟、严格细致,从定性、证据、程序、处罚、执行等环节层层严格把关,做到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高效执法,及时纠正执法不当行为,努力把查办的每一个案件都办成铁案,经得起检验。
二是自由裁量标准化。出台《食品安全法自由裁量权标准(试行)》,明确了具体违法行为的处罚幅度,进一步明确自由裁量权的裁量标准,在行政处罚中“坚持同等对待、责罚相当、前后一致”等基本原则,对常用的法律、法规、规章罚则进行细化量化,并针对《食品安全法》等组织召开自由裁量标准讨论会,为依法行政、合理执法、公正办案奠定了基础。同时为确保执法办案公平、公正,该局坚持每个案件科室讨论,重大复杂案件局班子讨论制度。凡集体讨论决定的案件,必须坚定不移地执行,坚持做到每个案件不偏不倚,严格贯彻落实自由载量的有关规定。
三是执法过程人性化。坚持和完善预警制管理,依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情节和后果等不同情况,对各类违法行为进行区别对待:对创业者因非主观故意、首次发生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一般性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预警制管理;对属于预警制管理范畴的行政相对人,施行先教育规范、再责令整改、后依法处罚的“三步式”执法程序;对经教育、警示或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限期内改正的,不给予行政处罚,体现人本、和谐的执法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