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食品晚九点
国际食品
最新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食品资讯 » 中国食品 » 广东食药监局与中山市人民政府签署《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合作框架协议》

广东食药监局与中山市人民政府签署《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合作框架协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4-12-11 11:09 来源:广东省食药监局 原文:
核心提示:11月29日,以“经济新常态——大健康产业的机遇”为主题的第九届健康与发展中山论坛在中山市开幕。开幕式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中山市人民政府签署《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合作框架协议》,决定共同建设中山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示范区、支持中山市建设健康医药产业重点发展示范区。省局局长、党组书记,省食安办主任段宇飞和中山市人民政府市长陈良贤出席会议并共同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

    11月29日,以“经济新常态——大健康产业的机遇”为主题的第九届健康与发展中山论坛在中山市开幕。开幕式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中山市人民政府签署《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合作框架协议》,决定共同建设中山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示范区、支持中山市建设健康医药产业重点发展示范区。省局局长、党组书记,省食安办主任段宇飞和中山市人民政府市长陈良贤出席会议并共同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

    根据协议,省局选定中山市承担有关改革创新的试点工作,力争通过3到5年的努力,把中山打造成为全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示范区、健康医药产业重点发展示范区。省局将以中山市作为深化改革的试验区,提高依法监管水平、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推进社会共治格局、促进地方健康医药发展。

    中山市政府将加快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建立和完善镇级食品药品综合快检中心,在农贸市场分期分批建设食品快检室,加强省、市、镇三级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药物滥用监测体系建设,提高风险防控预警水平。

    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共建的主要措施包括:制订共建中山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示范区和健康医药产业重点发展示范区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共建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根据中山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示范区和健康医药产业重点发展示范区建设实际情况,按年度确定工作重点和具体事项。(中山市局供稿/图)

日期:2014-12-11
 
 
[ 食品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
会展动态MORE +
 
推荐图文
按字母检索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O | P | Q | R | S | T | U | V | W | X | Y | Z
食品伙伴网资讯部  电话:0535-2122172  传真:0535-2129828   邮箱:news@www.sqrdapp.com   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28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