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现有食品小作坊、小卖店、小餐饮、小药店情况较为普遍,治理整顿难度较大。为此,南京市重点从以下五个方面实施了监督测评工作:
一是明确“四小”概念标准。对不符合标准的能实施整改的监督整改,确不具备条件的坚决取缔。
二是制定测评实施细则。对食品药品“四小”单位,从主体准入、设施设备、从业人员、原料进货、生产经营过程等方面分别制定具体打分标准。
三是严格测评措施,确保测评质量。每轮测评计划只确定街道名称和备查单位数量,在现场测评中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严格依据标准逐项打分。
四是抓好跟踪督促,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对每轮测评结果,市局及时形成通报并反馈。
五是注重测评结果运用。
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两轮测评,检查测评了全市33个街镇。从测评情况看,各区、街镇对食品药品“四小”单位监管意识明显增强,整治力度明显加大,对检查测评反馈的问题能够第一时间进行整改。通过测评,食品药品“四小”单位持证亮证经营情况、生产经营场所卫生状况等总体明显改善。测评实施以来全市共依法取缔463家无证食品小作坊,食品小卖店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健康证明不全或过期现象明显减少,小餐饮店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制度不完善、索证索票不全问题,药店质量管理人员和执业药师不在岗、无24小时供药公示等现象也明显好转。
下一步,南京市局将继续加大整治力度,推动测评工作机制化、常态化。以问题为导向督促整改、加强面上指导,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