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日,泰国渔业部发布G/SPS/N/THA/224号通报,颁布题为“水生动物出口卫生证书”的渔业部法规,该法规号为B.E. 2557(2014)。此法规取代了原B.E. 2544(2001)法规,因此之前的鲜活水生动物卫生证书已被目前的3种水生动物卫生证书格式取代,具体情况如下:
1.HC2:此证书证明水生动物已经官方确认未感染国际兽疫防治病(OIE)列出的疾病,是来自未被OIE列出的疾病感染的养殖场/地区/国家,并且水生动物也符合一般卫生要求,运输和标签要求(此格式用于不需要附加他们自己卫生证书格式的进口国家)。
2.HC3:此证书证明水生动物符合一般卫生要求,运输和标签要求(此格式用于不需要附加他们自己卫生证书格式的进口国家)。
3.HC4:此证书证明水生动物经官方认可未感染进口国家卫生证书格式列出的疾病(此格式用于需要附加他们自己卫生证书格式的进口国家)。
该通报的生效日期2014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