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食安办、国家食药监总局、国家工商总局的部署和要求,从九月份开始,绍兴市局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显着成效。截止目前,全市共检查食品生产单位212家,其中食品生产小作坊85家;检查食品经营户14123户次,其中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户1254户次;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202个次,取缔无照经营户69 户;捣毁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窝点25个;查扣劣质食品1564公斤,其中劣质儿童食品45公斤;查处劣质食品案件230件,其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件87件;查处食品违法案件共252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和举报131件。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抓推进。结合绍兴的实际,制定了行动方案,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整治工作。通过“食安绍兴”信息化监管平台,对全市农村食品市场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清查,同时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部署开展“千名机关干部访万家企业”活动,以农村小作坊、小食杂店、小餐饮店和小菜场为重点,局领导亲自带队,采取市县联动的方式,对农村食品市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实地调查摸排。其中市本级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896家,其中有证(照)1650家,无证(照)228家,收缴问题食品1019件170公斤,发现食品行业违法使用工业用氢氧化钠、熟食制品亚硝酸盐超标等重大案件线索10余条。
二是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抓整治。以小餐饮、小食杂店、小作坊、小市场这“三小一市场”为重点,集中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的力量,深入推进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截止目前,全市小餐饮有证率达到80%,市本级小餐饮持证率达到90%,通过整治取缔无证小餐饮269家,立案处罚205家。检查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297家次,发出整改通知书230份,取缔无证黑作坊12家,消除隐患750个,处理举报投诉85起,兑现举报奖励5起。检查农贸市场202个,其中建立自制食品经营户档案的农贸市场161个;检查场内经营自制食品经营户1196家,其中建立自制食品进货台账的经营户889家;检查场外经营自制食品经营户203家,其中建立自制食品进货台账的经营户126家;现场检查生产加工场所645个,发现存在问题隐患的生产加工场所96个,对1015家经营户进行了追踪溯源;开展快速定性检测 5641批次,发现问题批次15批次;开展定量抽样检验281批次,发现问题26批次;责令整改生产加工场所81个,取缔生产加工场所22个;立案查处案件 20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2 件。此外还试点小作坊登记备案制,要求全市所有小作坊必须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备案,纳入监管范围,便于加强日常监管。
三是健全机制,注重长效抓规范。相继出台了面包糕饼、卤味烤禽等食品监管意见、食品仓储监督管理规定、小作坊监管工作指导意见等制度,进一步强化此类企业的长效化监管。推进“透明厨房”建设,投资530万元,在全市228家大型餐馆、学校食堂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出台《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将十三种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列入“黑名单”管理,实行动态个案评定和月发布管理制度,已公布“黑名单”企业22家。牵头组织浙江省暨绍兴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认真总结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应急管理的体系、机制和制度,推进应急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长效化,提高我市食品应急管理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