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检总局关于公布2014年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名单的公告》(2014年第123号)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时间?014-11-28 16:01 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原文:
核心提示:根据《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考核实施办法》《出口宠物食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管理规范(试行)》,经各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审核以及质检总局文件审查和现场考核,平谷区国家级出口桃及桃制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等188个示范区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名单附后),批准为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div>

根据《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a>示范区考核实施办法》〉a href='//www.sqrdapp.com/news/tag_227.html' class='zdbq' title='出口相关食品资讯' target='_blank'>出口宠物食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讽a href='//www.sqrdapp.com/news/tag_4604.html' class='zdbq' title='管理相关食品资讯' target='_blank'>管理规范(试行)》,经各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各直属检验检?/a>局审核以及质检总局文件审查和现场考核,平谷区国家级出口桃及桃制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等188个示范区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名单附后),批准为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p>

特此公告、/p>

附件?nbsp;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名?docx

质检总局

2014?1?0?/p>

日期9a href="//www.sqrdapp.com/news/2014-11-28.html">2014-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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