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铜陵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文件《关于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规定了铜陵市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挂牌事项。
通知强调,各县区和铜陵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加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县区所属各市场监督管理所统一加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牌子。
通知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和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切实将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作为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重要任务来抓,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机构挂牌工作务必于2014年12月10之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