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场监管保〔2014〕287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公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程序,经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查,天津麦硒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符合法定条件,准予变更(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卫生许可证》变更情况(2014年10月)
201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