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霍山县局多举措强化食品生产小作坊监管。
一是开展登记普查建档。对辖区内食品生产小作坊进行全面普查,掌握其名称、地址、产品等基本情况,建立档案,并通过后续监管实现动态更新。实施开业报告制,要求食品生产小作坊须向所在地街道、乡镇监管所提交开业报告,登记作坊名称、开办者姓名、食品名称、产地、销售地和范围等,建立档案。
二是严格生产目录管理。对食品生产小作坊生产的食品品种实施目录管理,及时将该县泡菜、竹笋、葛粉、茶油等县内传统食品品种报请县人民政府列入食品生产小作坊生产目录管理。要求小作坊仅限生产大米、面粉、糕点、豆制品等满足群众日常生活的传统食品和本地特色食品,不得生产乳制品、婴幼儿食品和酒类等高风险食品。
三是加强质量安全监管。该局按照《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的要求,加强对食品生产小作坊的检查,对其原料采购、生产过程、产品销售等环节,场所、设施、人员以及记录、台账等加强监管。同时,严格监管小作坊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不使用非食品、回收食品做原料,不使用不符合标准的包装材料和产品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