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丽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结合实际,采取五项措施,切实把办理投诉举报工作当作为民解忧办实事、密切联系群众的一个重要渠道和发现假劣食品药品及违法行为的一个重要途径来抓,有效提升了投诉举报处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一是健全投诉举报工作制度。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丽江市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和完善了电话、信函、来人接访等多种渠道投诉举报的受理、内部流转及自办、交办流程,提高投诉举报办理效率和质量。
二是加大人员设备投入。在市局稽查支队成立投诉举报中心,严格落实投诉举报处理工作责任,确保事事有交待,件件有落实。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面向社会公布了《丽江市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奖励制度》和“12331”投诉举报电话,有效调动群众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积极性,促进社会共治。
四是加强投诉举报信息统计分析利用,为监管和稽查办案工作提供了信息支撑。
五是积极探索投诉举报办理工作的新机制。
2014年1~10月,共接到投诉举报115起,其中食品生产环节13起、食品流通环节21起、餐饮环节57起、药品12起、医疗器械2起、保健食品10起,全部进行了妥善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