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对《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国强、朱建胜、周玉龙、顾仙根等领导参加执法检查。
检查组听取了王鸿声副市长就该市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工作情况汇报。近年来,苏州市食品安全形势总体保持平稳,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自2012年起,该市连续三年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治理整顿“天安行动”,坚持整治与规范相结合,整合部门监管力量,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始终保持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今年以来,全市累计出动13.96万人次,检查16.8万户次,查处食品案件1917起,罚没款1187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21件。
检查组充分肯定了食品安全工作取得的良好成效,同时提出,苏州市食品安全总体形势仍处于矛盾凸显期和潜在的风险高发期,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食品安全存在监管盲区,执法、检验检测能力与当前监管要求不相适应,宣传教育和从业培训不够深入。检查组指出,要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提高全社会食品安全法治意识,各级监管部门要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及时调查、及时处理、及时反馈和公布群众以及新闻媒体揭发、反映出来的食品安全问题。要加大执法力度,严查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对违法生产经营食品的行为,起到“打击一个,威慑一片”的效果,努力消除食品安全质量隐患。要加强监管,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统筹协调,形成监管合力,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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