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商洛市食安办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积极组织各县区食安办和市食品药品监管、工商管理部门,不断强化划片包干、督查督办、电话抽查、联合检查执法等措施,加大舆论宣传、整治规范、查处大要案件和督查问责力度,环节监管和重点品种监管有机结合起来,科学运用食安风险大排查成果,积极有序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11月10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632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5700余份,举办新闻发布会8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户6795户次,检查农(集)贸市场81个次,抽检食品78批次,取缔无证照经营户86家,捣毁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窝点5个,吊销食品流通许可证11家,指导规范食品户2764户,督促办证179户,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62份,没收不合格食品76种1865公斤(其中儿童食品417公斤),立案87件,受理食品投诉举报43件,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7920元,移送公安机关侦办食品犯罪案件6件,有力地保障了全市农村食品市场安全水平。
以清理规范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为抓手,严厉打击无证照生产经营行为,切实摸清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通过拉网式的市场排查,充分发挥食品协管员或信息员、12331或12315平台和社会群众的监督作用,及时查处辖区内的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取缔一批违法“黑工厂”“黑窝点”和“黑作坊”,严惩食品违法犯罪行为,有效规范了农村食品户的主体资格。
在食品生产环节以肉制品、豆制品等农副产品加工企业为突破口,对重点企业实行分级分类监管,严查原辅料进厂查验、食品添加剂管理和使用、标签标识、出厂检验和销售去向等情况,检查面要达到全覆盖。加强对小作坊人员健康状况、原辅料把关、食品添加剂使用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对小豆腐坊使用工业卤水、小油坊生产地沟油等问题的查处力度。在食品流通环节严格农村食品市场准入管理,依法规范一批、清理一批、查处一批;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重点整治农村食品经营者索证索票意识不强、进货查验责任不落实、查验记录不规范和记录不全等突出问题;严查食品标签标识,重点打击经营侵权假冒和销售“五无”食品的违法行为。强化农村食品质量监测,在10-11月份流通环节食品抽检中,突出农村群众日常大宗食品及本地农村特色食品的抽检比重。在餐饮消费环节规范农村餐饮许可准入管理,规范一批、整顿一批,取缔一批。以学校或单位食堂、农家乐、小餐饮为重点开展农村餐饮大检查。积极开展农村餐饮食品安全示范点建设,促进农村餐饮市场健康发展和提档升级。加大对“农家宴”等农村集体聚餐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工作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在乳制品流通环节严查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婴幼儿配方乳粉为重点,严格监督乳制品经营企业索票索证、进货查验登记、批次质检报告、标签标识规范等。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及时查办不合格产品和调查核实处置风险监测问题样品。在保健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继续深化保健食品打“四非”专项行动,对进入农村的减肥减脂、降糖降压、缓解疲劳、改善睡眠等重点品种进行监督抽检,严查保健食品批发市场、药店等重点场所索证索票、购销台账、标签标识、专区专柜等制度落实情况。(杨海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