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滁州市政府下发文件,明确统一在全市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加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牌子,在乡镇市场监管所加挂食品药品监管所牌子。
滁州市政府要求各县(市、区)要按照食品药品实行集中统一监管的要求,在监管机构整合重组完善过程中充分考虑食品药品监管的专业性、技术性和特殊重要性,保持食品药品监管体系的系统性,建立覆盖从生产加工到流通消费全过程的最严格的监管制度。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构建“全面覆盖、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责任到人”的责任体系,确保政令畅通,执行不搞变通、不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