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布了今年第三季度食品生产环节白酒生产企业监督抽检结果。结果显示,全区第三季度共抽检白酒产品64批次,检出不合格产品6批次,合格率90.7%。
为了确保我区白酒食品生产安全,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今年第三季度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对白酒生产企业的监督抽检活动。在抽检的63家白酒生产企业生产的64批次白酒产品中,广西石龙酒业有限公司、桂林金丰酒业有限公司、桂林荔浦渝鑫宏酒业有限公司、桂林市鸿燕酒厂、桂林市芦笛三花酒厂、广西柳江醇酒业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生产的6个批次的白酒被检出不合格。
根据抽检结果,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及时依法进行处理,严防不合格产品扩散,并提醒广大消费者若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食品药品投诉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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