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抓关键少数、织食安天网”,推进食品安全工作向纵深发展,近日,镇江局出台了《关于培育食品安全示范典型的指导意见》,在全市培育食品安全六个方面示范典型:一是今年新增20家以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A级单位;从2015年起,力争每年新增20家以上;二是今年在已有A级单位中遴选出30家以上示范单位,力争到2016年示范单位总数达80家以上;三是今年培育不少于5家规范化农家乐餐饮单位,今后每年培育一批农家乐规范化餐饮单位;力争2015年创成A级单位不少于4家;四是今年创成食品安全示范镇(街道)不少于1个,2015年食品安全示范镇(街道)不少于8个; 五是今年创成10个以上食品安全示范村(社区),力争到2015年底50%以上的镇(街道)拥有示范村(社区);六是每年评选表彰一批优秀社会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 目前,该项工作已进入自愿申报阶段,11月30日申报结束后,镇江市局将组织开展属地初评、综合评定、组织研究、社会公示等一系列工作,年底将对评出的食品安全示范典型进行命名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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