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8日,台湾地区发布通报:新化学物质登记管理办法草案。
通报内容如下:
职业安全卫生法2013年7月3日修订颁布,2014年7月3日由中央主管机关宣布生效。
通报实施细则“台湾地区发布新化学物质登记管理办法草案”依照职业安全卫生法第13条制定。
为了与职业安全卫生法一致,本法规旨在实现化学品无害管理目标,包括新化学物质申请标准注册、简化注册或小批量注册,及联合注册。
本法规草案还规定了法律定义和豁免,分别规定了所有注册类型的化学安全评估报告底限和信息要求,包括有效期。提出将以前化学品目录列出的低危害新化学物质和聚合物包括在计划和管理项目中。关于商业利益和公众及工人的知情权,提出了化学名称信息披露规定和保密规定。
详情参见: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14/tbt/CHT/14_4809_00_e.pdf、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14/tbt/CHT/14_4809_00_x.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