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3日,台湾地区FDA发出FDA北字第1032002510号函,鉴于近6个月内,检出日本输入的葱和越南输入的豌豆农药残留不符规定分别达5批和3批,不合格批次明显偏高,自2015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对自日本输入的葱和自越南输入的豌豆加强抽批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