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避免“照搬”监管、“一刀切”等盲目执法现象,长兴县局建立差异化巡查制度,实现了对不同类型餐饮服务单位和食品经营户的精准、清晰巡查,提升了食品安全监管成效。
差异化巡查制度将巡查对象按经营规模及经营方式分为中型及以上餐饮服务单位和承接婚宴餐饮单位、小型餐饮服务单位(小吃店)、食品连锁超市及批发经营户、食品零售商店、食品摊点5种类型。对中型及以上餐饮服务单位和承接婚宴餐饮单位、食品连锁超市及批发经营户这种相对规模较大的经营户每月巡查1次,对小型餐饮服务单位(小吃店)、食品零售商店、食品摊点这种相对规模较小的经营户每月巡查2次,并结合5种不同类型经营户的经营内容和季节性差异,及时调整巡查的重点和要点。
推行食品安全差异化巡查,提升了该局食品安全日常巡查的针对性和目的性,避免了盲目执法现象发生,达到了一次巡查完成对各种食品经营主体资质、食品经营户行为自律情况的掌握,同时达到对餐饮服务单位、超市及商店等各类经营主体全面性检查的效果,清除了监管死角,提升了巡查效能。截至目前,该局利用食品安全差异化巡查,已实施行政指导125次,查处各类食品安全违法案件16起,规范了食品安全经营行为。